本报12月17日讯(通讯员顾海音 记者乔建) 结婚登记时找人冒名顶替,准备举行婚礼时女方提出分手。今天,即墨市一对“非法鸳鸯”到市民政局要求撤婚。
1999年8月,即墨市某厂职工李某与女友准备结婚登记,但因担心女友婚检不合格,李某与女友经过协商,从即墨市温泉镇找了一名相貌酷似女友的女青年顶替,并冒名与李某登记。今年11月份,李某与女友准备举行婚礼时,其女友因嫌婚礼不够排场,竟提出分手。为
今天上午,两人到市民政局申请撤销婚姻登记,却未能成功。有关人员解释称,今年4月28日实施的新《婚姻法》仅规定“胁迫结婚”的可以撤销,而具体操作这种情况的相关条例还未下达,所以现在还不能撤销,估计一年之内他们还只能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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