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高旋,记者侯悦林报道 结婚本是件喜事,可是喷火的彩条却将一对新人烧伤。经历烈火“洗礼”的夫妻俩遂将经销彩条罐的五爱市场摊主告上法庭,索赔额高达36万余元。昨日获悉,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宣判摊主败诉,赔偿精神抚慰金、治疗费等5万元。
2000年5月14日,是陶某和李某的大喜之日。上午9时30分左右,两人刚从婚礼彩车上走下来,五颜六色的彩条便向他们喷射过来,“嘭”地一声,一个正向陶某身上喷射的彩条 罐突然爆炸,陶某头部被烧着,妻子李某的身上随后也起火,两人都被送到医院治疗,精心准备的婚礼泡了汤。
经医院诊断,两人头部、颈部、手部多处烧伤。李某事后经伤残鉴定,结论为右外耳部分缺损,为十级伤残。2000年6月6日,两人才出院,医疗费花了近万元。
着火的彩条罐上标明的生产厂家是“广州白云区飘虹日用化工厂”。五爱市场九区205号摊床是该厂特约经销商,负责代理推销“飘虹彩条”系列产品。
没参加成婚礼的家属,拿着信誉卡找到205号摊床,双方开始谈赔偿问题,结果没谈拢。
2000年8月,被彩条毁容的陶某和李某将205号摊主刘玉颖和其丈夫王成福告上法庭。
沈河区法院认为,彩条喷火将一对新人烧伤,造成的精神创伤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判赔陶某和李某精神抚慰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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