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欣悦 通讯员高璇)新婚夫妇在举行婚礼的过程中,被喷射的彩条烧伤头部、面部。这个曾被本报重点报道过的事件如今终于有了结果。昨日,记者从沈河区法院获悉,致害彩条销售商刘某夫妇赔偿受害夫妇陶某、李某各项损失49795元。
2000年5月14日上午9时30分左右,陶某、李某二人正举行婚礼。当二人从婚礼彩车上下来时,众亲友手持彩条喷罐向二位新人身上喷射。此时,一正向新郎陶某喷射的彩条罐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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