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武汉12月19日消息:冒充公安人员在野外抓“野鸳鸯”,然后抢夺他人钱财,湖北当阳一“野鸳鸯侦缉队 ”两名主要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2年。
去年6月,被告人冯乐财及袁祥春等人在巨森液化气站旁的山上,将正在发生性行为的田某及林某二人围住,又抱起 二人脱下的衣服,冒充公安人员,要田交5000元钱,并在田的衣服里搜出现金800元和价值2280元的诺基亚手机一 部,又从女方衣服里搜出现金1200
之后,冯、袁二人又将女方扣留,直至田某回家拿来2000元钱将女方“赎”回。其后,冯乐财等人又多次以此种 方式敲诈钱财,直至一次将一对在野外闲坐的男女围住并扣留女方,被佯称取钱的男子报警案发。(佳胜、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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