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调查:为您调查婚外隐私,保护您的合法婚姻……”提起私人侦探,许多人马上就会想起神探福尔摩斯。在人们对这个行当还感觉挺神秘的时候,这个特殊的群体已现身淄博。只要稍微留意,细心的人就会发现,在淄博街头的电线杆和居民楼的墙壁上,到处可见这样的广告。 记者依照野广告上留下的传呼号与“私人侦探”陈先生取得联系。记者想到他办公的地方与他见面,他说:“我们没有固定办公场所,收委托人的钱款也是随意约定个地方。”记者谎称:“公司老板娘怀疑老板有外遇,你们能调查吗?”他说:“我们主要调 查婚外情,对调查隐私很拿手。”他称,新《婚姻法》对无过错方的保护进行了规定,调查隐私、婚外情就成了他们做得最多也是最拿手的业务,委托人多为“男人有钱就学坏”的受害者,她们多怀疑丈夫对自己不忠,怀疑丈夫暗地转移财产,却又没能力找到证据,而侦探们的工作,就是盯着他、跟着他、拍摄他,取得他与老婆以外的人厮混的“证据”,一般情况,1个月就有初步调查结果。
据了解,“私人侦探”收费主要根据业务难度的大小,收费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一般不低于800元钱,并要求委托人预付费用的80%以上。
陈先生说:“如果一方一心想离婚,而又无法抓住另一方的把柄,就得来点损招,收费最起码得4000元以上。这样的事情我们以前也做过,多是女的想找男的碴儿。我们找来年轻漂亮的小姐,故意制造机会让她们与男方一块吃饭喝酒……”
私人侦探在国外已司空见惯,在我国内地却一直在法律的边缘行走,它的出现反映了一种“社会需求”。它有着有利的一面,像婚外情这类事派出所管不了,没有证据法院立不了案,律师也不愿调查,再说了,谁也不愿把个人隐私闹得沸沸扬扬,于是,“私人侦探”便成了他们的希望;它同时也有不利的一面,夫妻一方雇“私人侦探”跟踪另一方,会对夫妻关系造成重大伤害,而不利于矛盾的化解。对于“私人侦探”这一特殊行当,很多人认为应该对它加以约束,这样才有利于其健康成长。(记者张润东 实习生尹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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