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见习记者王飞智】记者昨日从和平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受理的三名中国乘客起诉“全日空”赔偿一案,鉴于该案属重大涉外案件,目前已向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移送审理。
中国乘客杨某、董某、蔡某诉称,他们购得全日空航空公司2001年8月16日北京到关岛的往返机票,航程中需在日本转机。8月21日,三人在返程途中准备乘坐“全日空”航班由 关岛飞往关西机场转机,被告知由于日本遭遇强台风,其所乘坐的航班取消。三人因有公务急于赶回国内,想退票后改乘其他航班回国,经与“全日空”交涉退票事宜,遭拒绝。三人经了解得知,“全日空”当天有飞往东京的航班,便又交涉希望乘坐该航班赶到东京再转机回国,“全日空”公司却以三人没有日本签证为由再一次拒绝了三人的请求,但同机的其他国家的乘客却被允许转乘该航班。由此,三人被迫在关岛自费逗留两天后,才乘全日空的航班回国。此事本报曾于前期作过报道。
三人认为,到日本关西转机不需要签证,此次全日空所为是对中国乘客的刁难。根据《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约》和《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全日空”公司对乘客的态度和做法上存在着过错。因此,三人请求法院判令“全日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2609.81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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