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康海峰 通讯员孔献之)12月20日,深圳市中院判处抢劫仓库物资的丁明太无期徒刑,另一名同犯丁冬冬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今年7月18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丁明太、丁冬冬及在逃犯牛水、何朝华、巫绍林,携带绳子、胶纸等窜至本市龙岗镇新坡塘村“凯江公司仓库”作案。不料刚开始就被仓库管理员彭某发现,诸犯遂用胶纸、绳子将彭的四肢捆绑、封住口鼻,并将一包塑胶压在彭的身上
尔后,丁明太等连夜将3.325吨塑胶粒(价值人民币25250元)拉到龙岗爱联村郑某的废品站,借口工厂要搬家,以每吨6500元的价格卖给郑某,得赃款18300元,每人分得3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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