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秀丽 通讯员李桂尧 盛晓洁)北京丰台区18岁少女王娟因故吞食指甲剪自杀,她的亲生父母谁也不愿出钱为她治疗。在丰台街道妇联和司法科的工作下,王娟的母亲才把她送往医院。昨天,王娟治愈出院。
王娟生活在一个不幸的家庭里。9岁时父母离异,她随父亲生活,却和继母不睦,心情抑郁。体弱多病的她对父亲和继母抵触情绪日渐加深。12日12日,王娟和父亲发生争吵,一 时想不开竟然吞食了指甲剪。王父把王娟送到医院救治。医生建议住院观察治疗,没想到王父与王母谁也不想付医疗费,可怜的王娟只好忍着疼痛回了家。
第二天,痛得走路都困难的王娟来到街道妇联和司法科,请求他们给予帮助。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与王母取得联系,劝说她先给孩子看病。不料王母说:“女儿是在她父亲那儿吞的指甲剪,责任应该由她父亲承担。我每月给别人看小孩才挣500多元,无力照管她。”工作人员对王母进行了耐心的劝导:“女儿是父母双方的,都有责任保护女儿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不能因为父母间的恩怨给女儿造成永久的伤害。有鉴于王娟对父亲的抵触情绪,而且她的病情不断加重,我们与她父亲也联系不上,所以你应先给女儿看病,其他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通过将近1个小时电话劝说,王母终于同意将女儿接回自己家并送她到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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