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弟患有精神分裂症,小弟生来智障,陈先生打了近半年的官司,近日,他拿到了法院的终身判决,终于从三弟手中要回了小弟的监护权。陈先生昨天打通了本报热线,告诉笔者自己这样做,只是为了让小弟生活得好点。陈先生说,他的小弟因智障生活无法自理,三弟是小弟的监护人。可在70年代,三弟由于工伤大脑受伤,长期住院治疗至今,于是监护小弟的责任落在了弟媳肩上,但是她一点也不关心小弟,让他吃尽了苦。陈先生讲到这里,眼眶里闪着泪花,又接着说,小弟以前睡走廊、睡厨房。
三弟住院后,弟媳就把家里的房间租出一间,自己和女儿睡另一间,干脆把小弟赶到了阳台,平时连饭也不给小弟吃饱。小弟常常一天只能吃到一顿白饭就萝卜干。有时他饿得实在没办法了,就偷偷溜出去到垃圾桶里找东西吃,或者向邻居要些饭菜。去年5月,弟媳甚至将小弟赶出了家门,陈先生一连找了几天,才在杨浦大桥的桥墩下找到他,带到自己家,由于没有监护权,只好将他送回。社区干部为此多次做了协调都无效。今年5月20日,衣衫褴褛的小弟独自跑到他家,直喊饿,原来他已经几天没吃过饭了。看到小弟瘦骨嶙峋的样子,陈先生下定决心,到法庭上要回小弟的监护权,再也不让他受苦。“不是因为房子!”陈先生说,“我父亲去世时,将房产分了我们兄妹几个,三弟以监护人的身份买下了小弟名下的公房,没有监护权就意味着少了间屋子,所以他们一直不肯让步。其实我家有两套房子,能在乎那吗?我今年61岁,而小弟只有44岁,这样做无疑是给自己添了个包袱,我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能让小弟过得好些。”法院第一次开庭的时候,三弟不承认有精神分裂症,提出做司法鉴定。于是陈先生又到三弟户口所在的区法院起诉,上个星期判决下来了,鉴定书上写道:三弟虽患有精神分裂症,但目前基本缓解,具有监护资格。拿到这张判决书后,陈先生一连跑了10个律师事务所,得到的回答都是三弟并无监护能力。可他的心还悬着,因为有人认为三弟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而劝他撤诉,而社区干部出示证明说弟媳对小弟一直很好。这次是终身判决,半年的奔波终于要回了小弟的监护权,尽管这将成为一个“包袱”,家人也不理解,可是陈先生说:“照顾小弟是我们兄妹的责任,我是大哥,无论如何不能让他受到一点儿委屈。”(刘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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