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按学校规定忙于集体补课,儿子却因无人监管,被活活烧死。这一幕惨剧发生在今年3月11日,彭水桑柘区珍加中心校内。
谁应对孩子的惨死负责?孩子父母与校方间为此引发了一场引人注目的的纠纷。12月18日和19日,记者对此进行了全方位调查。
悲剧:幼儿惨死
3月11日下午3时50分左右。星期天。2岁零9个月的小新力的母亲张愫,从下午1时起,就按学校规定,为该小学6年级毕业班的学生集体补课。
母亲离开后,2岁多的小新力与一个3岁小孩,到该校教学楼背后的一块墓地玩耍。墓地里残余着春节燃放残余的鞭炮,小新力用火柴去点鞭炮,衣服被火苗引燃,惨剧由此发生。
据参与抢救的该校董振川老师回忆,当时他听到了小新力7岁姐姐的哭救声,赶至事发点时,只见小新力仰面朝天躺在地上,全身上下烧得焦黑,已停止了呼吸。
董赶去通知张愫时,她仍在教室里为学生补课。当这位可怜的母亲赶到现场,看到儿子的惨状时,当场昏了过去。
家长:要讨公道
痛不欲生的张愫夫妇认定,珍加中心校对爱子的惨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张愫夫妇认为,国家三申五令“禁止节假日对学生补课”,而珍加中心校仍违规补课,致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了小新力死亡。
小新力的父亲倪少健说,儿子出事后,珍加中心校给了他们500元抚恤金。他们认为,这岂能补偿惨死的儿子?之后,夫妇俩多次与珍加中心校交涉,要求校方给一个令人满意的说法,还几次就此到彭水县教委上访。但对方始终明确表态:小新力之死,校方没有责任。
张愫夫妇表示,准备用法律手段为亡儿讨个公道。
学校:不该负责
对张愫夫妇的要求,珍加中心校负责人首先承认了补课的事实。但该负责人同时说,珍加中心校补课从1990年就开始,至事发时,已成为约定俗成的“习俗”。
该负责人还举例说,该校1995年曾淹死一名学生;1999年,又有两名学生被洪水冲走。这三个学生的死亡,学校都没负责,比他们更间接的小新力,就更不该负责了。
彭水县教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首先表示,节假日补课是不妥的,不应提倡。但小新力之死,与补课没有因果关系,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的父母有很大责任。因此,不存在赔偿问题。
法律人士:十分棘手
昨日,法律界人士表示,小新力之死,的确与补课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但如何界定这一惨剧的过错责任,在司法实践中还是一个全新的问题,也很难找到适用的法律条文,处理起来比较棘手。
与“补课”有关联的惨剧,此事并非首例。本报11月13日A24版,就曾报道过另一起因“补课”引发的官司:今年7月,重庆清华中学一名高二的女学生,在前往补课的途中,被车撞死。为此,家长把学校推上被告席,但从11月12日开庭至今,仍没有结果。(本报记者 赵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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