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肇庆十二月二十一日电(黄耀辉)广东肇庆中级法院今天透露,原肇庆发展银行计算机系统管理员曾昭富利用
高科技手段,侵吞二百三十多万元人民币巨款,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据介绍,今年六月二十日,广东肇庆发展银行科技部员工发现计算机系统被人非法登录,并修改了用户数据,虚增了
存款金额二百多万元。经调查分析及广东省总行科技部的 技术支持,认定犯罪嫌疑人是该行计算机系统管理员曾昭富。
今年三十四岁的曾昭富是贵州人,时任广东发展银行肇庆分行科技部助理经理和计算机系统管理员。
曾昭富供认,他在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今年六月任职期间,先后六次利用工作之便,非法登录本单位的计算机系统,并
通过修改帐户存款数据,虚增其本人的存款金额和冒用他人身份证开设帐户虚增存款金额等手段,共贪污公款二百三十多万元
。
法院审理认为,曾昭富身为公职人员,在近两年的时间内,利用其职务便利,采取虚增存款金额手段,多次将银行公
款据为己有,还非法在银行的计算机系统里安装了一个程序,掩盖犯罪事实,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
曾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一审判决后,没有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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