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倪先生打电话向本报叙述了昨天晚上他遇到的事情,当时他和朋友在市百一店东楼吃饭,不小心将蛋汤洒在邻桌一家人新买衣服的袋子上,他连声说对不起,并将袋子拿起来,可还是晚了一步。那一家人很快发现一件给孩子买的衣服上也沾上了汤汁,于是他们不依不饶,硬让倪先生到商店里把衣服换了,但声明自己是不会同去的。对方一个外地男子则又提出去干洗,倪先生只得把新衣擦干净后,掏出10元钱作为干洗费。谁知,一位40多岁的阿姨拿起来就将钱撕个粉碎,面对旁人的指责,她竟振振有辞:“不管你的事,我愿意。”
随后气呼呼地一走了之。卢湾区法院尹主任说,无论撕毁还是涂写人民币都属于违法行为。(实习生刘薇)
短信圣诞站送大奖:数码相机、CD/VCD…好机会别错过! 送祝福的话,给思念的人--新浪短信言语传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