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韩锦卫 实习生 卢梦曦)未解除夫妻关系,就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共同生活。昨日,大渡口区农民张毅被法院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张毅是大渡口区八桥镇新华村农民。1989年12月,张与卓某登记结婚,至今仍系夫妻关系。1994年2月,张与同村女青年赵某以夫妻名义开始同居生活,并于1996年共同生育一女。卓某因此受到刺激而服烧碱,致使其食道、幽门被严重烧伤,至今未痊愈。为维护自己的
但是,张毅并未解除与赵某的非法同居关系,直到1999年底仍与赵某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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