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兰州12月26日消息:仅仅因为几句口角,甘肃静宁县农民王根生竟抡起匕首,将与自己同居两年的“妻子 ”杀死。近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根生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兰州晨报》消息,被告人王根生与被害人尹莲香同居两年,并生有一女,2000年4月3日,被告人王根生与 尹莲香发生口角,遂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朝尹的背部和面部连捅
兰州中院于2001年9月8日正式立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法院认为,王根生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一 审依法判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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