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埋在村南的亡夫骨灰盒不翼而飞,八旬老妪悲伤之余,将村委会告上了法庭,获赔精神抚慰金5000元。
今年8月2日,王老太太接到村委会通知,要求将其丈夫的骨灰从村南铁路旁迁走。第二天,老太太的子女去迁移骨灰时,发现墓穴已被铲平,不见骨灰盒的踪影。为此,王老太太及其子女多次找村委会商议解决并提出赔偿精神损失未果,遂把村委会告上法庭。
法庭上村委会辩称,王家不按村镇规划把骨灰安放在铁路旁,这本身就是非法的,村委会根据上级政府要求搞环境卫生治理,清除铁路两侧的垃圾,并且提前通知了墓主,另外,王家的坟墓没有任何标志。因此村委会不该承担责任。法院认定,王家的行为违反了殡葬管理的有关规定,但村委会没有提供给王家足够的时间迁坟,且用铲车清理垃圾,导致骨灰盒遗失,给王老太太身心造成了精神痛苦,村委会应负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判决村委会赔偿王老太太精神抚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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