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郑州的姚先生因病住了一个月的医院,经过核对,他认为医院多收费7000元。昨日,他将告上了法庭,要求医院向自己提供一日费用清单,并对多收的费用进行1+1赔偿。管城区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今年3月31日,姚先生因为肝脑病入住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在3月31日至4月30日期间,医院方面没有向他提供“住院病人费用一日清单”。细心的姚先生将护士的记账 原始凭证和河南省物价局、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收费标准作了对照,发现这一个月当中,医院竟然多收了他各项治疗费7000元。姚先生认为,医院这种行为已构成欺诈,他要求医院提供费用清单,并对多收的费用进行1+1赔偿。
是不是姚先生的计算方法有误?记者带着这个问题采访了姚先生的律师。这位律师告诉记者,没有这种可能。那么姚先生要求医院提供“住院病人费用一日清单”有没有道理?这位律师称,病人有权要求提供费用清单。但一位医务工作者告诉记者,郑州市的医院是从今年7月1日开始实行一日清单制度的,因此,病人要求提供三、四月份的一日清单是没有道理的。看来这件麻烦事只能看法院怎么处理了。(记者 闻向东 通讯员 陈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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