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12月26日消息:昨天下午,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姜德平、王家胜、高光平等21人黑 社会性质组织进行抢劫、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枪支的犯罪团伙案件。
据《扬子晚报》报道,被告人姜德平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王家胜被判处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据查,被告人姜德平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虽没有明确的章程、帮规,但其组织分工基本明确。1997年至2001年 ,被告人姜德平先后纠集上述人员对非法采砂船收取所谓的“保护费”,诈取采砂船主5人现金76万余元。另外,姜德平还 非法持有枪支及私藏子弹6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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