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秦通讯员李红)昨日上午,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发生在该区的“11·6”特大抢劫案做出了批捕决定,两名犯罪嫌疑人因采用麻醉和暴力手段,一次性抢走手机140余部而涉嫌抢劫犯罪。
犯罪嫌疑人张豪、管攀登于今年11月6日凌晨2时许,用暴力手段将尚朴路一家通讯商城值班人捆绑,并用麻醉药致其昏迷。后二人在商城内抢得手机140余部,价值约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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