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 楚天都市报(记者吴欣)欠债人由两人变成了一人,债主却不知道。昨天,口区法院判决:借债人未经债主同意就转移债务,属无效民事行为。
1999年8月,梁某、郑某夫妇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先后出具3张借条向邻居张峰借款共计7万多元,借款人由夫妻俩共同签名。去年12月,这对夫妻协议离婚,商定这笔欠款由丈夫梁某偿还,但没告知债主张峰。
今年6月,张峰多次找到他们索债,但郑某避而不见,梁某则咬定自己没钱,张峰只好将两人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梁某单方将前妻债务转移到自己名下,未经债权人邻居的同意,是无效的民事行为,遂判决梁某、郑某应共同承担还款义务,一次性偿清向张峰所借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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