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江苏网12月27日消息:昨天召开的全市禁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出信息,2002年春节期间,全市继续禁 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与往年相同。
南京市自1994年12月1日执行《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来,经过6个春节的严峻考验,市政 府提出的“一次成功,长期禁住,形成规范”的禁放目标已基本实现。
但近年来由于个别周边城市的开禁,南京也出现了广大市民不愿看到的现象:非禁放区逐渐“蚕食”禁放区,违禁运 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件增多,禁放区听到零星爆竹声等,这些不和谐的“声音”成了城市安全的隐患。
为此,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李福全在这次会议上明确要求,全市上下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维护社会稳定 大局的高度认识禁放工作的意义。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以取得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要以严查重罚作为重要手段,确保我 市新年春节期间的禁放工作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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