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问刘风,在城市漂泊了10年,是否想过用双手改变自己的命运,在城市安居?然而,刘风的诉说让记者感到了作为一个城里人的不安:
1997年冬天我从沈阳到了温州。在这之前我曾到过温州,第一次去时,一下火车就让人把钱给偷了。我不服气,别人都到温州挣钱,我反而丢钱,我想扳回这口气,就又去了。
到温州后,我找到了一家瓷砖厂,每天工作12个小时,讲好只给生活费,工资等年底结清。可是刚干了半个月,可能是太疲倦了,我一时疏忽,让机器压断了一只手指。老板带我到一家小医院,匆匆截掉了被压坏的部分,就让我回家。我不干,让他出钱给我治好手,再把工钱给我。然而,坚持了三个月,没有结果,还挨了几顿打。
我回到了沈阳,分文皆无,还丢了一截手指。
以前我从来不哭,可那次之后,我的眼泪变得多了起来,回来的路上见谁都想哭。
1998年,我第一次到北京是在夜里,就在候车室睡了一觉。醒来后,身上的钱又被偷个精光。我找车站里的巡警反映情况,可他们说没有线索不好管。我又给北京的一家新闻媒体打了电话。打电话时我很激动,我生平最信任的就是媒体。接电话的小姐让我等记者来采访。我第二天什么也没干,一直在候车室入口处等待记者的出现,可等到天黑了也没有人来。我打电话问,让再等。第三天仍旧如此。后来,我再打电话时,还是那位小姐,然而给我的话却冰凉:“我们凭什么管你的事。”
5天后,我扒车到了石家庄,找到了一个搬家公司。这个搬家公司的女老板就像妈妈一样,对我特别好。
有一段时间,这个搬家公司活不太多,我不想吃闲饭,就到了另一个搬家公司。干了几天,那里的老板突然说家里丢了钱,让我跟他去一个地方说清楚。我没偷怕什么,就去了。可一进门,他们几个人就开始打我。
说真的,我挨打多了,很多城里人打我是不问原因的。但这次我很伤心,因为打的太狠了,后来我报了案,可没有人管。最后还是先前那个搬家公司的阿姨再次收留了我。
记者手记:
生活在城市的人们有谁知道那些在城市中忙忙碌碌的外地人对城市的感受?在我们的眼里,所有的城市都繁华而开放,它接纳我们的理想,回报我们的努力,让我们激动,让我们满足,令人深爱不已。但是,刘风的遭遇,是否应该让我们每一个城里人反省和深思:都市为什么不能张开双臂、绽开笑脸,关心和善待那些外来的打工者? (本报记者 芦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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