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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学生读贵书反被“卖猪仔”登门追讨遭冷面(图)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12月28日09:32 金羊网-新快报

图片说明:这一群稚嫩的学生,在镜头前的表情逾越了他们的实际年龄。投诉过程中,他们“长大”了,但他们本不应因此而“长大”……

  文/图本报记者余颖 实习生杨媛  

  “我们简直就是被‘卖猪仔’!”今年9月,12名被南大专修学院中专部录取的学生在交了6938元学杂费后,被“倒卖”到另一所学校,而该校则从每个学生头上“盘剥”了2000多元!在记者半个多月的“穷追猛打”下,这所学校终于向学生“认错”。12月24日,该校向10名学生退回了1500元(另两名同学因其中一张单据遗失未得到退款);就在昨天,接收这
12名学生的学校也补给每个学生638元。这12名学生昨天下午高兴地打来电话:“我们可以放下包袱读书了!”

  这单“卖猪仔”事件基本解决了,这群孩子庆幸得到了媒体的介入。但媒体终究只是媒体,在一单单个案、一次次投诉背后,这种现象将止于何处?

  一怪:18人同班不读同一专业

  近日,记者接到学生投诉后对此事进行了调查,以下是学生们的诉说:入学前,南大专修学院招生人员向我们表示:学校已招100多个中专生,环境优美、设备齐全、师资雄厚等等。8月30号,我们到学校报到,在交了6938元的学杂费后却发现:整个中专部一共才18人!学校当时还对我们说:其他人过几天就会到。

  然后,我们又被拉到所谓西校区上课住宿,什么“漂亮的教学大楼、电子实验室、微机室”纯属子虚乌有。怪!总共就两栋楼房,教室是由乒乓球室改成的,里面什么东西也没有,连课桌椅也是我们自己从别的教室搬来的。

  更可怜的是,18人分在同一个班,当时大家报的专业都不同,4人读经贸英语、3人读会计电算化、10人读计算机、1人读幼师!

  我们真的后悔极了,但骑虎难下,学费已经交了,只能硬着头皮读下去。

  在南大我们就见过一个班主任老师。9月1日,班主任给我们上学前教育课,大肆吹嘘学校光荣历史。我们问他:“为什么不上课?”他回答:“每个学校都要上学前教育,明天上课。”9月2日仍没有上课。我们质问他为什么不上课,他支支吾吾说,“明天上,明天上。”我们十多个人就在教室里呆呆地坐着。我们问有没有教材,他则说教材还没到。9月3日,学校才敷衍似的发给我们每人三本书:一本97版的《英语》、一本98版的《数学》、一本《数学练习册》。之后,班主任给我们上了两节数学课。以后几天,我们只有在教室里这么干坐着,要不就干脆回宿舍睡觉去。

  二气:无奈转学反扣三成学费

  我们气愤啊,可是一点办法也没有。我们都还小,家又离得远,有韶关的、汕头的、惠东的、茂名的……好多同学半夜里偷偷地哭了。交了这么多钱,原想好好学些知识,哪想到学校竟然是这个条件?明显是货不对板啊!于是,同学们纷纷向学校提出退学,不料学校死活不肯,说是让家长来。

  于是,我们家里人从大老远跑来,学校还是蛮横地说:“退学费是不可能!”这时候,学校口口声声答应帮我们转校。起初学校带我们去了一所××专修学校,该校是由一所老人疗养院改成的,交通也不方便,我们都不愿意去。此后,学校又向我们推荐了另外两所学校,我们再也不信,就没有再去看。

  我们很着急,都想尽快学习,只好自己去联系新的学校。我们12个人去了华×学校两次,觉得不错。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南大同意我们转学,有关负责人向我们承诺:“我们会把你们交的全部款转过去,到新的学校一年内不用再交任何费用。”其他同学去了别的学校。

  9月10日,我们12人开始在华×学校上课,我们一直天真地以为我们交给南大的6938元学杂费已全部转了过来。直到10月1日,我们无意间得到消息:“南大只转给我们现在的学校每个人4500元。”

  天啊,我们在南大专修学院什么也没得到,完全是受骗上当了,他们凭什么赚取了我们每个人2438元呢?这样做不是大发“生源财”吗?我们不服啊!

  三苦:讨说法不理不睬当透明

  于是,我们12位同学数次到南大专修学院登门讨说法,可以说是吃尽了苦头……

  第一次是10月份去的,南大的领导和老师开始对我们爱理不理的,还抵赖说:“学校早已把你们交的所有钱转入新的学校了。”直到我们拿出了华×学校出具的转款证明,他们才肯跟我们“谈判”。我们要求见董事长,董事长根本不理我们,他吩咐几个老师和我们谈条件,自己便离开了。于是,几名老师搞起“车轮战”。他们态度都是冷冰冰的,有一名老师态度特别恶劣,完全把我们看成讨厌的追债鬼,被我们问急了,他便恶狠狠嚷道:“你们这是什么态度!”他把笔一掷,一拍桌子走了。

  12月4日,我们又去和他们交涉。一直站在办公室,苦等了两个小时,可是压跟没人理睬我们,简直是当我们小孩子是透明的。我们生气地说:“学校为什么不给我们答复,我们找律师去。”那里的老师竟然恐吓道:“去告啊,去告啊!随便你们找谁我们都不怕!”到最后他们又放出一句话:“一周内给你们答复。”可一周过去了,我们却一丁点消息也没有。

  这些天来,大家愤怒不已。我们家里都不宽裕,东拼西凑送我们来读书已经是很难了,我们离开南大完全是南大不能开班,迫使我们走的。现在我们还有杂费要交。我们也不知道该找什么部门反映?该怎样讨回这个公道呢?

  透露行规:学杂费里有2000元招生费!

  本月12日,记者来到位于海珠区的南大专修学院,采访了学院的有关人士。

  邓副院长先是向记者诉苦水,“我们民办学校办学难啊!”“我们不像名牌大学那样生源不断,要吸引学生来读书真不容易,你看,要在报纸上登广告、派人到基层做宣传、打电话到学生家里做工作、与各地的招生单位协作……这些费用起码2000多元一个人。”

  记者追问:“那你们当初为什么对学生说会把他们的学费全转呢?”邓副院长口口声声地大讲起了民办学校的“行规”:“有些话不能跟学生说白,是吧?这十几个学生是我们辛辛苦苦动员到这里来读书的,我们肯定要收招生费了。”“谁不知道这个‘行规’?其实,每所民办学校学生交的学杂费中,都有800至2000元的钱是作招生费。”

  邓副院长接着说:“两所学校当初洽谈转学事宜的时候,华×学校的沈校长主动提出南大可以少转一部分学费。大家心照不宣,言下之意就是说南大可以扣下招生费。这一做法早就是不成文的规定。”

  南大招生办主任还表示,学生来追回费用一事全是因为华×搞“二次收费”引起的。而这次收费的项目中有公物押金、实验费等四项跟南大的收费项目是重复的,不应该再向学生收取。据他称,南大专科学院是广东省教育厅1999年批准办学的,办学内容为培训、大专、本科。记者提出疑问:“中专办学是什么单位批准的?”他的答复是:中专是与广州电大联合办学的,不需要批准。但因为今年9月的首次招生不成功,也就没有再继续走联合办学的路子。

  记者随后又采访了12名学生现就读学校华×学校沈校长。他向记者表示:“学生向南大追讨被扣下的2000多元,与本校根本没有关系,完全是学生觉得自己被愚弄被欺骗。我们现在要向学生收的公物押金、就业安置费,都是属于自愿交的项目,学生可交可不交。”据沈校长说,他们以前也遇到过这种情况,有个医务专业当时只招到了7个人,学校便根据他们的要求将他们转到满意的学校,最后将所收的费用一分不差地退回给学生。

  记者手记:当教育碰上伪劣……

  这是一群抱着美好憧憬的孩子,一踏进学校的大门,所有的幻想开始破灭粉碎了。他们一次次地与大人们抗争,尽管不免有些胆怯,尽管是那么孤立无援。当和记者谈起这三个月来的遭遇,每个人都是脸色阴沉布满苦涩。临走时,他们紧紧拉着我的衣服,一遍遍地说:“记者姐姐,你一定帮帮我们啊。”并把我送出好远好远。

  想来这些被骗的经历已不可避免地给他们的人生带来挫折和灰暗感。其实有类似经历的人又何止他们12位同学!

  今年8月我曾采写了《高州有培训学校诳骗学生》一文,此后接到了大量来信,写信的大多数农村家长和孩子,字迹歪歪扭扭,表达的是同样难言的隐痛:“总想让儿子学门技术,东借西凑了7000元来读书,来了后发现根本不是广告上那回事,多次要求退款,但都被拒绝了,学校还恐吓我们,我找谁投诉都没用,只有卷铺盖回家,怎么办啊?”“我们一交完钱就后悔了,学校只给了我们一场破碎的梦,退不回钱只好在学校呆着,现在学校的种种劣迹,我们敢怒而不敢言,救救我们吧!”……

  够了,面对一封封沉重的信件,我们忍不住想要问:如果受骗买到假冒伪劣的“教育商品”,只能是自认倒霉吗?毕竟这些孩子——无辜的受骗者——初谙世事,只不过是无真正自我组织保护的散状的个体存在,面对“学校”强大的“组织力量”,他们所能采取的合法抗争措施又有什么呢?这样力量的完全不对称似乎注定他们是被欺辱的弱者!难道他们只能暗自垂泪,只能苦苦挣扎……

  权威说法:退费“剥一块”完全不合政策 

  本月17日,记者就该问题走访了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该处负责这一事务的关奕佳先生认为,南大专修学院的做法是完全不合政策的,并当即打电话到该校过问此事。他介绍说:“南大专修学院因为本身的原因没法开班,按照国家、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学校应该退给学生全部学费。如果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校不仅要退还所有学费,还要贴上利息。学生甚至可以就学费差额问题向法院起诉。”

  他表示:转学费用多少可以由这两家学校商洽决定,但南大不应该收学生费用。按照成人高等学校退学退费规定,学生不愿意转学的,应该全额退还学生学费。因为现在没有对民办中等教育(中专)的具体规定,所以只能按照高等教育的办法来适当处理,明年初教育厅将会修改、完善有关规章,使其更合理、适应面更广。而据了解,南大的办学许可证并没有办中专的权限。

  《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学生退费的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属下列情形之一者,教育机构应退回所收的全部(含学费住宿费及其他代收代支费用)。其中第4点情形为:学生报读的专业因教育机构生源少开不成班而又不愿意转读其他专业退学的。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中规定:学生没有在教育机构参加学习的,全部退回所收的学费和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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