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7日电 一名11岁的女孩死在一名14岁的男孩手上,只因这个女孩曾劝自己的哥哥少与他来往。日前,这名14岁的凶手冯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北京市丰台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今年7月29日下午,冯某路过何家时,看到只有女孩何某一人在家。想到自己每次来何家,何某经常和他吵架,还叫她哥哥不要和他来往,何某的父母也曾找自己的家长告状,使 他挨了骂。冯某一直想寻机报复。他敲门进入何家,趁何某不备,从厨房取出菜刀猛扎何某的背部,又从院内取来铁锹、啤酒瓶砸她的头,接着用电线勒何某的颈部,使其窒息,最终何某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杀人后,冯某并没有急于逃离何家,而是不慌不忙地伪造了抢劫现场,随后用何家的淋浴冲掉溅到身上的鲜血,又换上何某哥哥的裤子,才翻墙逃跑。
冯某在法庭上交代说,其杀人手段是从电视上学来的。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认为,冯某无视国法,故意杀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其作案手段极其残忍,本应酌情从重处罚,但因其犯罪时年仅14岁,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审理此案的翟法官认为,许多未成年人拜影视为师,从中学会作案手段,并动辄以暴力解决问题。影视媒介大量充斥的暴力镜头对未成年人行为模式产生的恶劣影响,应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重视。(韩炜 崔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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