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8日讯(见习记者 木易)省城的郭某盗窃成瘾,在成年后的28年里,“锲而不舍”地盗窃,先后五次被送上法庭,结果累计判刑竟达27年。
近日,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时发现,当事人竟又是打过多次交道的“熟人”郭某。此前其已因盗窃入狱4次之多。
1975年12月,郭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1983年4月再次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提前释放后,其于1986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991年9月,再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8个月。到1999年9月郭某被提前释放时他已经44岁,坐牢4次,共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
2000年9月7日、2001年3月2日晚至次日凌晨,郭某先后盗窃,最终被抓获。这次,郭某被济南市中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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