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温建敏)由于在庭审开始前法官才被告知原告已死亡,原计划于昨日上午审理的“增城挖眼案”民事部分,再次延期开庭。
受害人自杀已两个多月
刘父承认,今年10月10日,刘服下大量农药,经抢救无效死亡。但就在该案的刑事部 分于今年11月23日开庭审理时,刘父还是以刘的名义向法庭提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对此,刘父解释道:“我们不懂法,害怕儿子死后,得不到赔偿。”
受害人自杀农药从何而来
一个双目失明的人,是怎么找到大量农药自杀的?
刘的弟弟告诉记者,其兄嫂回到韶关南雄老家后,两夫妇的关系就不断恶化,嫂子有时会说:“自杀都好!”。有一次,嫂子打完柴回家,叫哥哥去摸摸她砍的柴,而农药就放在柴的旁边。几天后,哥哥就服药自杀了。
刘某究竟是怎么找到农药的,至今没有定论,但刘死后不久,妻子就带着小女儿离开了家,将另外一个只有10岁大的儿子留给了已经年近60的公公婆婆。
老父幼子无以度日
由于年龄太小,刘某的儿子刘小健(化名)不能进入法庭旁听。在市中院外,小刘怯怯地告诉记者,自己已经上小学4年级了,学习成绩还行,一想到死去的爸爸和走了的妈妈,心里就特别难受。
据刘小健的叔叔说,小刘每学期上学的开销要500多元,而爷爷奶奶都是农民,一年也赚不了多少钱,现在无父无母,真不知道以后的日子怎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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