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12月29日电(记者王英诚) 海南省首例同性猥亵案经公开审理,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该案《判决书》判定:被告王光对他人构成人身侵权。王光在此判决生效后,必须向受害人吴某、赵某和杨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他们精神损失费各1元。
据了解,这3名原告都是从湖北来海南打工的年轻小伙子。据他们介绍,今年68岁的老 汉王光,是他们打工公司的人事顾问,与他们是老乡且还有一点亲戚关系。赵某称,2001年2月22日晚上8点,王光叫他下军棋,下完棋已11点多,王挽留他在其住处过夜,夜里四、五次对他猥亵,由于要保住工作,不敢反抗,每次他都用力拨开被告的手。回去后的几个星期里,他睡不好,吃不香,总觉得身体受到了玷污,人格尊严受了侮辱,每每想起就恶心头疼。而杨某、吴某也称他们也遭到与赵某相类似的猥亵。
3名被告中,已婚的吴某受到的伤害最深,其已怀孕的妻子因此事对他产生了误解,提出要离婚并表示要把孩子打掉。现其妻子已只身离开海南,吴某的家庭前途未卜。
今年3月1日,三人在闲聊中无意吐出了相同的遭遇,大家都很气愤。经商量,他们决定一起辞去工作,同时商定请同乡出面为他们与王光交涉,要求王道歉并赔偿一定的精神损失。但王在事情败露后不但没有向他们道歉,反而对他们进行恐吓。3月20日,王光派其外甥到三原告住的招待所,丢下一把刀和若干人民币,威胁他们几个人在二天内必须离开海口,否则后果自负。
三位受害者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经过律师咨询,依然走进了法院的大门。恳请法院判令老汉停止侵犯他们的人身权益,公开向他们赔礼道歉并赔偿有关的损失。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王光经法院合法传唤,他均未出庭应诉。法院认为,被告有否实施对3原告抚摸、亲吻的行为,是本案的关键焦点。经法庭举证,法院认定被告对3原告的性猥亵行为是确实存在的,其行为损害了3原告的人格尊严,已构成对3原告人身权利的侵害。法院判决后,3原告均已领取了判决书,但被告王光仍避而不见。吴某、赵某和杨某等3名原告当庭对法院一审判决表示满意。
据了解,法院受理这样的同性猥亵案件并作出判决在海南省尚属首次,在国内也属罕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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