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烟台12月30日讯(记者张坚栋 通讯员徐永芹) 烟台一男子出车祸死亡后,存在银行里的50万元巨款被人冒领,妻子无奈之下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返还被冒领的钱。烟台市开发区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银行方面无过错。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1月,烟台市芝罘区的王女士与王先生结婚。6月3日,王先生在一次车祸中不幸身亡。王先生生前曾在中国工商银行烟台分行南山路储蓄所分几笔存入一年期 定期存款共计50万元,因家庭装修,为妥善保管,王先生将存单从家中拿到单位存放。
今年6月19日下午4时许,一个自称“胡某某”的男子,持本人身份证和王先生的身份证及存单来到该储蓄所。3位银行工作人员在“胡某某”输入正确密码后,为其办理了取款并转存业务。
6月20日,王先生的身份证被其亲属注销。王女士后来发现存款被提走,即向警方报案。警方随即根据取款时填写的身份证找到了胡某某。胡称,他的身份证在此之前早已丢失。警方未对胡的笔迹及银行取款单上的笔迹进行核对鉴定。
今年12月6日,烟台市开发区法院对本案进行宣判。法院认为,银行应负的是规范操作和必要的注意义务,原告的丈夫王先生对自己的存单和身份证及密码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银行在提款人持有身份证和存款人身份证、存单及输入正确的存款密码后,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核义务,理应支付款项,银行为提款人办理提款及转存并无过错。原告的丈夫未妥善保管存单、密码及身份证的行为与钱被他人提走有直接的因果关系,银行方面不应承担责任。
据了解,王女士不服一审判决,已向烟台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短信圣诞站送大奖:数码相机、CD/VCD…好机会别错过!
送祝福的话,给思念的人--新浪短信言语传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