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杨梅 傅茗 通讯员陈学斌)昨日,南宁火车站前广场竣工,周边道路通车,不少市民因不清楚新的“规矩”,出现了一些交通违规现象。昨日,南宁市公安局为此发布了《关于南宁火车站前广场及周边道路交通管理的暂行规定》,要求:
禁止各种车辆在火车站前广场及周边道路违规停泊,禁止占道摆卖和堆物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
长途营运性客运车辆和各种类型货运汽车禁止在中华路、苏州路口至华强路口段行驶。这些车辆应当从中华路、华强路口至北大路口段绕行。三轮车、人力车、残疾人专用车、畜力车禁止在中华路、北湖路口至华强路口段行驶。
中华路、北湖路口至华强路口段内住户或单位的货运汽车,确无其他进出道路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行驶证到南宁市行政审批办证大厅,申请领取南宁市交警支队制发的《住户专用通行证》,按上面所核定的路段行驶。但中华路苏州路口至杭州路口段为各种类型货运汽车全日禁止行驶路段。
到火车站接送旅客或办理其它事项的机动车必须到下列相应的地下停车场停泊:出租车到广场西地下停车场停泊;其他机动车到广场东地下停车场停泊。自行车必须到专门设定的非机动停车区内趣味横生依次停放。
途经火车站前广场周边道路的公共汽车应当到专门设定的公交站区内停泊和上下乘客。其他车辆禁止在公
交站区内停泊或上下乘客。
凡违反规定的,由南宁市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另外,南宁市交警支队特别提醒:广场正前方道路除东段右侧作
为公共汽车停靠站点外,到火车站接送旅客或办事的机动车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停车,不能在站前道路泊车,该区域停车管理由辖区交警大队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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