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口12月31日消息:近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法院对新婚姻法实施以来该市首例重婚案作出一审判决,被 告人潘金才因犯重婚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1986年,20岁的潘金才与18岁的陈某按当地的风俗习惯举办了结婚酒席,但没办理结婚手续。从1986年 至1991年,他们共生育了二男二女,已形成事实婚姻。1998年,潘金才和24岁的陈小同居,并生下一个儿子。19 99年2月,潘把陈小及其所生的儿子带回潘家,过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判潘金才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陈小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许春媚、颜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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