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3日电 (韩炜李煦)一名14岁的男孩,只因同学的妹妹不喜欢他,竟然模仿电视中的杀人手段,残忍地将这位11岁的花季女孩杀死。
日前由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杀人案,再次引起人们的深思。
这起案件当事人小冯是一名14岁的单亲家庭男孩,他是一名初中生;案件的受害人小何,是一名11岁的女孩。小冯与小何的哥哥是同学,小冯经常到小何家来玩,但小何对小冯的印象却很不好,常劝哥哥不要与小冯来往,不想,这却为她引来了杀身之祸。
2001年7月29日下午,小冯路过小何家时,只有小何一人在家。想到此前小何经常和他吵架,叫她哥哥不要和自己来往,小何父母也曾找自己的家长告状使他挨了骂,于是杀心顿起,敲门进入何家后,趁小何不备,用杀猪刀、铁锹、啤酒瓶、菜刀以及电线等多种凶器,将小何残忍杀死。杀人后的小冯竟然不慌不忙地伪造抢劫现场,并用何家的淋浴冲掉身上的血迹,最后,换上小何哥哥的裤子,才翻墙逃跑。
对自己残忍的杀人行为,小冯在法庭上交代说,这些杀人手段都是从电视上学的。而小何的父亲在事后也表示,曾3次听小冯说过他想杀人,当时以为是小孩子瞎说,但没想到小冯是真想杀人,而且想杀的就是自己的女儿。
丰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冯无视国法,故意杀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其作案手段极其残忍,本应从重处罚,但因其犯罪时年仅14岁,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从教育、挽救未成年人角度出发,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小冯有期徒刑15年。
案件宣判了,但审理此案的法官却十分沉痛地表示,这一案件所反映的问题在当前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可以说是相当普遍:
首先是因父母离婚造成的单亲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带来消极影响的问题。单亲家庭往往容易使未成年人的人格出现缺陷、畸形,形成灰色世界观、人生观,从而易使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其次,一些充斥暴力镜头的影视、媒体等对未成年人行为模式的恶劣影响问题,许多未成年人正是拜某些影视为师,学会作案手段,并动辄以暴力解决问题的。
这位法官由此呼吁: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希望能通过此案再次引起人们和社会的警醒,共同来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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