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经理茶室遇“知己”
今年31岁的王某是辽宁省凌海市人,系该市一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经理。因工作关系,长期居住在昆明。2001年3月,王在茶室结识了一刚离异的女子小翠(化名),两人谈得很投机,关系迅速升温。王甚至信誓旦旦地向其保证,一定为了她尽快和自己的老婆离婚。5月30日,小翠向王宣称要去看在上海工作的妹妹,就一人乘飞机离开了昆明到上海。当天 晚上,王某放心不下,就打手机给小翠问平安。没想到竟是个男人的声音……
“知己”无奈招出情人
为了查出小翠是否还有其他男人,王来沪后将其骗到自己住的酒店客房,进门之后就对其进行殴打,逼其说出那个男人到底是谁。小翠在王的威逼下,只得承认这次来上海是为了和以前的一个旧相好田某相聚,现在自己就住在田某单位的公寓中。王某一听此话,暴跳如雷。于是他拉着小翠回到田某单位的公寓,逼其晚上将田某约过来。
争风吃醋实施抢劫
当晚,田某按时前来赴约。刚一进门就被王某揪住一顿痛打,田提出赔5000元。王不同意。后来王用剪刀逼着田写了张欠小翠20万元的欠条。当晚,王就要田去筹钱。为防止田逃跑,王逼田脱光衣服,并扯断房内电话线,将其手脚都绑住。第二天一早,王发现田的皮夹放在桌上,内有两张银行储蓄卡(卡内有现金5000余元),王逼其交出储蓄卡密码。王某因自己所谓的“红颜知己”一起婚外三角恋醋心大发,进而实施报复抢劫,近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本报记者丁昌华通讯员潘中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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