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白了,这又搞错了,我撤诉。”一位年逾古稀的老人一边断断续续地说着,一边颤颤抖抖地在其提交给法庭的撤诉申请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这是日前发生在浦东新区法院内的一幕。
老人姓杭,今年92岁高龄。他为什么口口声声地对法官说“又搞错了”呢?这还得从头说起。
去年底,浦东新区法院收到一封寄来的民事诉状,一位姓杭的老人声称,他儿子在老人所住房屋动迁时,隐瞒真相,冒老人的名与动迁单位签订了动迁协议,拿走了本属于老人的动迁补偿费数万元,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为此,他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动迁协议无效,并要求法院判决动迁单位对其作出合理安置。
老人的诉讼请求属法院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但来信中缺少老人的身份证和动迁协议等至关重要的起诉材料,明显不符合立案条件。这本是一起普通的群众来信,完全可以通过回信、电话等方式答复当事人,而作出将信件退回待补齐相关材料后再起诉,或电话通知当事人来法院补齐材料再予立案的处理。然而,当负责信访接待的符法官了解到当事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时,本着“公正和效益”的宗旨,经向分管领导汇报后便主动揽下了这分外事。
符法官来到了峨山路杭老伯的家,方才还在埋怨法院几天没有动静的杭老伯,得知法官亲自上门为其起诉立案一事后,激动地连声说:“错怪你们了!”在弄清法官上门的原委后,老伯更是热泪纵横。符法官在帮助老人复印了身份证件,调取了动迁协议,补齐了相关的起诉材料后,又在老人的家中为他进行了立案。
案件很快转到审判厅进行了开庭审理。杭某主要是为了货币化安置款2万余元和拆房动迁款7万余元这两笔费用没有拿到而与动迁部门打官司的。而7万余元的拆房动迁费是因为当初老人与儿子闹矛盾无法拿到户口本和印章,动迁部门已以杭某的户头存入银行。2万余元的安置款经被告方帮助回忆,老人也想起了当初是在他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由其孙子代领走了。至此,真相大白,无怪乎老人一迭连声说“又搞错了。”本报记者黄继抗通讯员方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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