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大学生做家教与雇主订下口头协议,付酬时双方各执一词
本报讯(记者东海实习记者李杰)利用课余时间辛辛苦苦做了一个学期的家教,可最后,学生家长竟不给工资,前后要了几次也只给了一部分。西安交通大学的学生小武不禁苦恼万分。
小武上大学三年级,去年9月,他在小寨的“家教市场”上与李女士口头谈好,由他辅导李女士女儿的化学,一周一次,工资按每小时15元计算。由于学校到李女士所住的西航家属院比较远,小武每次都要坐近两个小时的公交车才能到。小武共去家教8次,每次大约4个小时,共计30个小时,应拿到工资450元。其间李女士给过小武100元钱,可剩下的工资却一直没给,小武要过几次没有结果。直到今年1月5日,他又来到李女士家要工资,李给的答复是按20元一次计算,小武不答应。最终,李女士说按每小时10元计算,共300元,还要除去在她家吃饭的钱。这样一来,小武在李女士那儿只拿到250元。
小武说,他每次去李女士家前后几乎需要一天时间,也认真地辅导她的孩子,而且从始至终对方也没有说他教得不好,可为什么到头来却要拖欠那一点点工资。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李女士家,李家没有人。记者只好去李女士母亲的住处问情况。据李的母亲袁某讲,聘请小武做家教时就说好每次20块钱。
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做家教,帮助了他人也锻炼了自己,还增加了收入,减轻了家里的负担。但这也是一种经营活动,双方除了信任之外,应该有书面约定,以免因付酬问题发生纠纷。这正是小武尴尬之后带给“大学生老师们”的一个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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