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兖州1月6日讯(记者 张宏磊 通讯员 崇启生 李洪顺)修桥过程中用来固定警示牌的水泥墩竟成了“杀手”。兖州市一村民搭乘一辆农用车过桥时,农用车撞在水泥墩上,该村民丢了性命。
去年7月18日晚,兖州市颜店镇一村民丁某搭乘三轮车赶往兖州火车站。当三轮车行驶到兖颜公路府河桥时,碰到公路中心线附近的水泥墩上,三轮车随即翻倒,丁某被摔死亡。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年初,嘉祥县一家工程建筑公司于施工过程中在桥上设立了警示牌,但是去年6月下旬警示牌被损坏后丢失,只有固定警示牌的水泥墩留在桥中心线两侧。兖州法院判定车主刘某、施工单位和兖州交通局三方赔偿死者家属86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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