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岛1月6日讯 路上碎石引发4起车祸,在车祸中丧生的一名司机的家人一纸诉状将青岛市公路管理局告上了法庭。近日,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公路管理局承担部分责任。 死者于某的妻子吕某诉称,2000年7月3日早晨6时许,她丈夫于某驾车经过李沙路五里巷公路时,由于路面上有很多碎石子,致使于某驾驶的面包车突然滑到公路左侧,与迎面驶来的大货车相撞,于某当场死亡。吕某认为公路管理部门有义务及时清理障碍,保证公路畅通,由于被告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导致悲剧发生,要求其赔偿死亡补偿费、丧
法院审理认为,公路管理部门未能及时清理路面,对于某车损人亡的后果应承担40%的责任,遂判决被告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共计6万余元。 (刘世杰 韩继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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