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戎明昌、通讯员黄万畅)在何先生家当保姆的司徒某某 多次偷主人的钱,且每次都存入同一存折。去年12月26日,广东阳江市 公安局江城区分局将司徒某某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起诉。
去年9月10日晚6时,在阳江市区狮子二路某号何先生家当保姆的司 徒某某(51岁,阳东县人)乘何一家在一楼餐厅用餐之机,窜到三楼何的 卧室,从其皮袋内偷了300元。第一
据司徒某某交代,她多次窜到何先生的卧室、何母的卧室及书房偷窃现 金共5200元,每次得手后均拿到甘泉路一储蓄所存款。据此,民警迅速 将全部赃款缴回,退还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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