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苟骅)湖北省嘉鱼县农妇董木仙“脑出血”离奇猝死(
本报近日连续报道)是不是因为遭遇恐吓引发的,有关部门将于今天下午出
具详细的法医检验报告。董木仙的侄子袁方振昨天告诉记者,如果法医鉴定
因遭遇恐吓造成董木仙脑出血猝死,死者家属决定向司法机关提出3方面要
求,一是追究3名协管员刑事责任,二是追究有关部门行政过错责任,三是
索赔精神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33万元。同时,死者家属也希望好心律师为
他们提供相关的法律帮助。
袁方振告诉记者,法医鉴定出董木仙因“脑出血”猝死后,死者家属专
门咨询了一位姓陈的医师,这位医师表示,过度兴奋、剧烈运动、高度紧张
或高度恐惧都可能引发“脑出血”。南山区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昨天接受
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目前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仍在联合调查此案,并将于
今天向死者家属出具详细的法医鉴定报告。
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学义等致电本报分析说,“如果调查出协管
员在查户口时没有出示任何合法证件,曾采用猛踢厕所门、厉声恐吓等粗暴
手段检查死者身份证件,并直接造成董木仙脑出血猝死,说明协管员主观上
有疏忽大意的过失,将承担刑事责任。”夏律师同时分析说,如果有证据证
明董木仙猝死不是因为协管员恐吓造成的,或者由于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造
成董木仙死亡,此案应属于刑法上所定的“意外事件”,协管员不应承担刑
事责任,也不构成刑事犯罪。
订短信头条新闻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送祝福的话,给思念的人--新浪短信言语传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