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21日,元旦将至,临沧地区云县的城里乡下一派迎接节日的欢乐气氛,然而这天,从幸福乡盘村却传来了消息,“上盘村组32岁的鲁新海自杀了”。好端端的一个人,怎么会突然自杀呢?望着草丛中的尸体和满地的血迹,村民们一头雾水。
幸福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后,立即赶赴现场,经现场勘察,“尸体头北脚南,俯卧于村民鲁某家院场西北角的草丛中,衣服及脸部粘附有血迹,头顶部、胸部及其他部位共有29 处伤口”,经过尸检认为是两种器具造成鲁新海受伤死亡,种种迹象表明死者并非自杀,而是他杀。
谁是杀人凶手呢?云县公安局立刻派出了技术中队参与破案,根据当时报案的村民称鲁新海自杀和尸体所在鲁某家院内这两条线索,民警们顺藤摸瓜,最后将疑点落在了20岁的鲁某和其母闵某身上,然而在传讯中,鲁某母子二人千般抵赖,找出了众多理由来证明自己的清白,由于没有确凿的证据,案件陷入了僵局。
就在案情处在进退维谷之中时,云县公安局技术中队民警意外地发出了致鲁新海受伤死亡的作案工具之一——柴刀,该柴刀为鲁家所有,上面布满了鲁某的指纹。民警们迅速将鲁某母子带回云县公安局审讯,二人在审讯中异常顽故,拒不交待犯罪事实,后在强大的攻势和大量的事实面前,鲁某不得不交待了其伙同母亲闵某某杀害鲁新海的全过程。
2000年农历三月初七,鲁某的父亲在地里干活时被坡地上滚下的石头砸死,由于当天在坡上面有两家人在犁地,谁也弄不清是谁碰下的石头砸的人,因而在诉讼中鲁某家因没有证据败诉,鲁某认为其家败诉是因为鲁新海替人做伪证之故,因而2001年12月20日晚,鲁某到鲁新海家质问,并要求其写一份证明鲁新海替人作伪证的材料,而且当夜必须写好。12月21日6时许,鲁新海打着一把电筒,带着一把尖刀到鲁家大声叫嚷。鲁某怀疑他是来行凶,遂拿了斧把、砍刀冲出门外将鲁新海打倒,鲁某的母亲闵某某也前来帮助儿子,二人对着鲁新海一阵乱砍,致其死亡。(冯伟 吴晓燕 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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