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母亲得病无钱医治,竟写恐吓信敲诈他人钱财为母筹款的“孝子”于光,日前被辽宁省凌海市法院以敲诈勒索罪(未遂)判处拘役6个月。
24岁的于光,家住辽宁省凌海市石山镇某村,一家五口以种果树卖果为生,生活窘困,偏偏母亲又得了病,因无钱医治,病情愈来愈重。于光为给母亲筹款治病,竟打起了他过去打工的刘老板的歪主意,欲敲诈点钱给母亲治病。
2001年9月26日,他用姐姐的眉笔,给刘某写了封恐吓信,夜深人静之时,送到住在该镇李家铺村的刘家,把信夹在大门缝中,以要刘某儿子的命相威胁,让刘把3000元钱送到石山镇烈山陵园石碑前。然而,于光并未轻易行动。9月29日下午,他发现母亲的病情加重,又如法炮制给刘某送出了内容相同的第二封恐吓信。当晚9时许,于光在家喝了点酒,带上弟弟的塑料仿真手枪壮胆,前往约定地点取钱,被早已恭候的警察抓获。
王志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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