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江雪)一名打工者为讨要400余元的工钱,举刀将工头的妻子和儿子砍成重伤,自己则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现年29岁的闫耀明是甘肃省陇西县人,在西安给包工头霍某打工,因霍某欠其400余元工钱不给,闫耀明多次找霍催要屡遭拒绝。2001年3月25日晚11时许,闫耀明携带菜刀和匕首来到霍某家“理论”,霍某不在,闫与霍妻发生争执后,他竟持菜刀砍向霍妻及其儿子。 小孩呼喊救命时被人发现,闫也随即逃跑。次日,闫耀明将自己的气管割破欲自杀,自杀未遂后又从三楼跳下,后被抢救脱险。霍妻及儿子也经抢救脱险。
法院审理认为,闫耀明为讨要工钱竟持械报复他人,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但考虑到其杀人未遂,被抓后主动交代犯罪经过,依法从轻处罚,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记者的话:一个外地进城的打工者为了讨要400余元工钱竟铤而走险,举刀砍杀老板的家人,无辜的受伤者将承担终生的伤痛折磨和心理阴影,但在整起事件中,打工小伙闫耀明又何尝不是受害者呢?15年的铁窗生涯在等待着他。难道这仅仅是一个打工者进城淘金梦的破灭吗?不止!这个血的教训再一次告诉我们,当诚信的美德被人们逐渐抛弃,不公正不公平的积累也许就会产生血的代价!年关将近,我们衷心地希望那些打工者能顺利拿到自己的血汗钱回家,也希望“老板”们尊重每一位打工者的劳动,及时支付打工者们工钱,让诚信在我们身边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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