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虚假“某男,38岁,离异,无子女。月薪3万元以上,有150平方米住房,欲寻25-34岁女子为伴。有意者请与某婚介所联系。”
“女,34岁,为了事业至今未婚,大学毕业。自营进出口公司,德才俱佳,欲寻一位35-46岁优秀男子为偶。有意者请与某婚介所联系。”
这些条件优秀的人没有伴侣,是因为他们都是被婚介所虚构出来的。设计这些资料时,婚介所会考虑到各种各样的未婚者,根据未婚者的年龄、工作、背景设计出形形色色的条件来,几乎所有的征婚者都会找到适合自己的人。
广告虚假“本婚介所与多个婚介所联网,有征婚者1.5万余人,并郑重承诺,不成功不收费。”
这样的路边广告很让一些想要征婚的人动心,反正找不到女友就不花钱。然而,到了婚介所,就会有人给你看资料了,最后,收你“资料费”,见面时,再收“见面费”。
“婚托”骗钱诚心诚意征婚的人在交了100元“见面费”后,见到的可不一定是诚心诚意征婚的人。对方有可能愿意与你相处,但几天后,就会提出分手。然后,她们还会回到婚介所,再被介绍给其他人。这就是所谓的“婚托”。每次收取的100元“见面费”一般按3:7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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