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购买新房时,王先生幸运地抽中了大奖:海南岛双飞5日游。如今,房子是拿到了,但抽中的大奖却迟迟难以兑现。房产开发商和代理商谁都不愿意承担这笔奖项费用。2000年12月18日,王先生在闵行区七宝镇吴宝路“广达新苑”购买了一套住房。同年12月24日,应代理商的邀请,王先生和众多业主一起去售楼处抽奖,结果王先生幸运地中了一等奖:价值3328元的海南岛双飞5日游。中奖券说明,交付房屋时凭奖券、身份证、房屋欲售合同以及购房发票兑现。2001年8月5日交房了,但房产开发商、代理商双方推诿,王先生的奖品 迟迟难以兑现。昨天下午,笔者联系到了“广达新苑”的开发商,上海宜宝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法律顾问朱律师告诉笔者:“我们授权‘宝名’销售我们的房产,但他们使用何种销售方法,我们无权干涉。他们为了促销,搞抽奖活动,这是他们自己的行为,我们没有这方面的委托和要求。而且他们在中奖券上印盖的也都是他们自己的图章。”“开发商自2001年3月提前终止了他们的代理行为,自行销售该房产,其中有一笔代理费我们至今没有拿到。我们已经起诉到闵行法院,等待法院的判决。”上海宝名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的钱小姐说:“由于当初签订合同时,没有明确这笔抽奖费归谁承担,所以我们也在焦急地等待判决结果。如果法院判定应该我们承担的,我们一定会如约兑现给消费者。”面对着一张迟迟无法兑现的奖券,王先生唯有一声叹息:“我希望判决结果出来后,他们能兑现承诺;如果不行,我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实习生沈凤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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