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月24日,安顺市西秀区七眼桥镇左蒋村20岁的雷文海被车撞伤,医院诊断为内开放性颅脑损伤。在医院他深度昏迷了20多天,经过几个月的治疗后,雷文海出院了。
鉴于雷文海在此次事故中无责任,当年9月29日,西秀区七眼桥交警中队通过调解,雷文海治疗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117543.65元由肇事司机承担,并一次性赔偿3.24万元作为雷文海今后的治疗和生活补偿费用。
父亲卷走赔偿款
令雷文海意想不到的是,他的父亲竟然背着他领走了这笔本属于他的伤残赔偿。说起来,雷文海与父亲感情有些“疏远”,14岁那年,雷的父母离了婚,他被判给父亲抚养,但他却一直随母亲住在左蒋村,父亲一直居住在安顺城区。
在得知父亲领走伤残赔款后,雷文海多次找父亲索要这笔钱,但父亲说雷住他的房子并养了雷20年,这笔钱应属于他。
多次索要未果,无奈之下的雷于2001年2月,一纸诉状将其父告上法庭,请求法庭判令其父归还这笔赔偿费。
法庭上父亲“输理”
2001年3月8日,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罕见的儿子要求父亲返还财产的案件。
庭审中,雷文海父亲辩称,这笔钱他是暂时替原告保管,如雷文海要,他立即返还该款。但他也将从此与雷断绝父子关系。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因车祸致残所获的赔偿费3.24万元,是用于今后的治疗及生活。被告虽系原告之父,但原告已成年且已独立生活,被告不存在对原告的监护权,被告占有该笔赔偿款于法无据,应当依法返还原告。
法庭当庭宣判,判决被告10日内返回原告的赔偿费3.24万元。
快还救命钱来
虽然雷文海胜诉了,但其父却以种种借口拒不还钱,法院执行庭也以其父无财产为由终止执行。雷文海说这是父亲耍的手段,目的就是想占用这笔赔偿款。
近日,记者来到雷文海家,见到了他与他的母亲。
据他们讲,雷文海出院后,由于没有钱,药停了,该到医院作的检查也无法作,现在头部经常疼痛。因为打官司,现在家里欠下了5000多元的债。他们希望其父能良心发现,尽早将这笔钱还给雷文海,让他早日到医院复查。 (徐荣锋 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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