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振宇) 本报昨日报道了高陵县湾子乡西张市村村民李凤琴遭受非人侮辱的消息,记者昨日进一步采访此事。
昨天中午,记者欲采访当事人石巧娥,不巧石去县城看病了,只有儿子在家。他对发生的事表示遗憾,当时他不在家,回来听说后大吃一惊,他解释说,自己的母亲是个好人,就是脾气倔,二姐、三姐也不懂法,才会干出这种荒唐事。据他了解,身为西张市村小学校 长的大姐李碧玲确实没有参与。记者试图采访街上的村民,但大家似乎都有些顾忌,不愿提及此事。
高陵县公安局政工科蒙科长称,该案处理得非常慎重,但翻遍了法律条文,不知该如何界定。最后,检察院认为此案够不上公诉标准,遂转为自诉。对于本报报道,高陵县公安局认为“已经把事实说清楚了”,但是,依然有一个疑问:石巧娥的长女李碧玲有没有参与此案?当事双方的说法迥然不同。
警方调查此案时,了解到当天李碧玲曾去过李凤琴家,据说是去“劝架”的。这一点,和1月7日李碧玲面对记者采访时所说的情况又不同,当时她说:“11月27日,整整一天我就没去过李凤琴家。”
李凤琴及其亲戚还在为此事奔走,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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