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宋某是郑州市大岗刘乡的一名农妇,以前,她看着痴呆的弟弟受弟媳的气,只能暗自伤心。如今,了解到新婚姻法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如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其近亲属有权申请法院宣告婚姻无效。1月7日,她赶到中原区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请。据悉,这是郑州市法院系统首次受理此类案件。
宋某的弟弟患有先天性痴呆,经过多年医治,一直未见好转。1999年4月,在亲友的撮 合下,她弟弟和侯某在郑州市中原区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宋某原想着这下弟弟可有人照顾了,但事与愿违。
婚后,弟媳不尽夫妻义务,还时常虐待弟弟。当亲友们提出质疑时,侯干脆半年多不回家。无奈,做姐姐的她只得继续照料弟弟。宋某称,为了维护弟弟的合法权益,她作为与弟弟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向法院申请宣告弟弟与侯某的婚姻无效。
据了解,此案的受理意味着人们又多了一条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根据新婚姻法和去年12月27日开始施行的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记者 闻向东 通讯员 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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