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骗财只骗色却屡屡得手,两犯被判强奸罪
本报中山讯 假装掉钱,两人偶见,又来一人,共同瓜分……最后贪心者被已串通好的骗子胁迫交出钱来。这种骗钱术在全国发生过无数宗。近日,中山市人民法院审判的两人用这种老骗术来骗色,居然也屡屡得手。
湖北随州人余江山、甘文斌是一对“难兄难弟”,其中余江山还曾因抢劫罪被判6年刑。两人于2000年8月19日至2001年3月5日间,先后多次在中山将“丢包计”稍作更改,用于骗色,竟然四次得手,轮奸了四名妇女。
其中一案:2001年2月14日,他们在中山市岐关西路地段物色到一女青年何×霞,即由甘文斌将一叠用报纸伪装成的钱“不小心”掉在何×霞面前,让余江山与何×霞同时看见,余江山将钱捡起。然后很仗义地对何×霞说:钱是我们同时看到的,见者有份,我们一起平分吧。两人正商量分钱事宜的时候,甘文斌猛然发觉“丢了钱”,沿路找到两人,说钱是我的,你二人还给我,余江山矢口否认。争执中,三人便来到了一片小树林。一到小树林,甘文斌发起狠来,要搜何×霞的身,余江山挺身而出,大叫住手,“这是我老婆,不许碰她。”甘文斌说凭什么说是你老婆?我不信,除非你们两个做爱给我看我就信,余江山说好,做就做。就在甘面前与何发生了性关系。完事后,甘文斌说不行,你们两个在我面前搞,让我太兴奋了,我受不了,钱我不要了,都归你二人,但要让我搞一下你老婆。于是,甘文斌再与何×霞发生了一次性关系。甘文斌临走给了何×霞两千元钱,但事后何打开一看,钱全是废报纸。
余江山、甘文斌两人轮流扮演掉钱者和捡钱者,用这种方式轮奸了李×蓉、何×霞、廖×芬、崔×艳四人。中山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理此案时认为,两人违背妇女意志,以胁迫和其他方式多次强行轮流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判余江山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甘文斌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张齐 唐立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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