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这是一起严重的强奸案
1月4日下午,个旧市陈先生打进本报热线电话急称:在个旧市的某村寨里,一名15岁少女惨遭多人轮奸。4个嫌疑人被抓进派出所才几天后就被放了出来。现今,小女孩的母亲被逼疯了。小女孩为此东躲西藏,整日以泪洗面竟然哭白了少年头。而其妹妹与她为躲避谣言只好双双辍学。本应幸福美满的家庭就这样变得支离破碎。
监护人:女儿先后3次惨遭多人轮奸
为核实陈先生所反映的情况,1月5日上午,记者来到小兰(化名)家中,只看见神色憔悴的小兰泪流满面,头发花白。她正不停地摇着时哭时笑神志恍惚母亲的胳膊,并哭着说:“妈妈啊!我们的命怎么就这么苦呀……”
小兰的父亲含着泪向记者说:“2001年7月14日、15日和17日夜晚,年仅15岁的小兰先后3次惨遭4名同村的‘畜生’轮奸(其中一次3人)。然而,凶手被派出所抓走后,其中的俩人关押了两天就被放了出来,另外俩人也只关押了30天左右。现案发已5个多月了,凶手仍逍遥法外。案发后,弱小惊恐的小兰一直不敢声张,家长们是7月29日从“凶手”那儿因自个张扬而传出消息得知的。7月29日晚,极其悲愤的小兰父亲、姨妈等人叫来嫌疑人及其父母,当面和小兰对质。小兰的父亲在4嫌疑人“认可事实”的情况下,愤怒地拨打了110报警。
警方:证据不足采取变更措施
1月5日下午2时25分,负责此案的个旧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第6中队,中队长杨辉向记者说,当地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出警并带走犯罪嫌疑人。但由于其中两名嫌疑人为未满14岁人员,只得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第二天就把人放了。由于小兰前后几次的“口供”不一致,前后自相矛盾,案情事实虽然成立,但是“强奸”还是“通奸”有待进一步调查取证。刑警中队对另外两嫌疑人在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收审时间范围采取了变更措施,并非当事人所说“将凶手放了”。另外,警方为进一步调查取证,曾通知小兰父亲配合警方前往约定专家医院检查,但小兰父亲明确表示不去。
法律援助律师:是情节严重的强奸案
1月6日下午,记者同小兰父亲、姨妈等人前往红河州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援助此案的赵振公律师说,他接到此案后,当即向个旧市、红河州等相关部门作出汇报。各级领导对此十分重神并当场作出重要批示。但由于小兰前后几次口供有出入,案子便拖至如今。赵律师认为该案属于情节严重的强奸案。
记者临走时,村里许多群众均表示愤怒,小兰父亲将一份重如千斤的《证明》交给了记者,上面写着:“我希望新闻媒体能为我女儿遭遇强暴一事伸张正义,严惩凶手。”望着身影孤零的小兰,一种揪心的痛涌上记者心头。(李海求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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