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消息 昨天上午,50岁的刘女士走进重庆南岸区法院,打一场侵犯人身权官司,被告席上的则是市第五人民医院(下称“五院”)及其放射科副主任医师刘某。
法庭上,刘女士痛苦地回忆去年8月19日发生在该院放射科的那一幕:当天上午,她因腰痛到五院外科看病,医生要求照片。放射科值班的刘医生单独将她领进照片室,叫她仰卧在床上,并将她的连衣裙撩到腰部。随后,刘医生又叫她脱内裤。刘女士很奇怪,问为什么 ?“这样照得更清楚”,刘医生说着,亲自将她的内裤脱到踝关节处。接着,刘医生又叫其解开胸罩,并强行将她的胸罩钮扣解开,把她的裙子和胸罩掀到颈部,致使她赤裸裸地躺在床上。刘医生又将她的身体翻成侧卧状,并用手按她的臀部……整个照片过程约20分钟左右。
虽然以前未到医院照过片,但刘女士始终对“裸体照片”的做法感到不解和难受。两天后,她住进该院,从其他医务人员和病人处侧面打听到照片不需全身脱光。同病房一个也因腰痛住院的女病人周某,在该院放射科躺在床上照平面和侧面时,值班的女医生仅要求其脱了鞋子,没有脱衣服。
刘女士认为,刘医生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违规操作,侮辱了她,侵犯了其人身权利和身心健康,为此,她要求五院和刘医生赔礼道歉,并索赔精神抚慰金3万元。(刁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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