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郭钢)看到鸽笼没锁,就顺手偷了一只。田满车万万没想到,他的这一举动,竟使自己可能受到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惩罚。2001年,因满车从乌盟来呼打工,借宿在某亲戚家。6月9日,田在工地干活后,正欲离开,看到附近有一鸽舍未锁,趁着没人,喜爱鸽子的他顺手偷了一只就走,恰巧被主人发现。二人发生争吵,后发生撕打。鸽子在二人撕打的过程中展翅飞走,再也没有回来。
鸽子主人说,这只鸽子是2000年在天津市鸽展会上与私人交易,花15万元买的。由于数额巨大,6月10日,呼市新城区公安分局将田满东刑事拘留,7月18日,由新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果罪名成立,并且偷走的鸽子确值15万元,他将被判处10年以上徒刑。
2001年12月,新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期间,焦点始终在鸽子的价值上。公诉机关出具了相关证据,但由于鸽子已飞走,上述证据均为间接证据,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田满东无罪。但事情并未了结,公诉机关将于近日向呼市中级人民法院抗诉,田满东仍然“前途未卜”。
内蒙古经略律师事务所李新淼律师说:“因为自己贪小利,没想到会把问题搞这么严重。这件事告诫人们无论何时,不是自己的东西千万别拿。同时,呼吁法律对案件做出合理、客观、公正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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