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冰块高空坠落砸人案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原告赵红辉因伤所需费用6.8万余元由原告和两家被告共同承担,两被告各承担27335元,原告自行承担13667元,原告提出的巨额精神损害赔偿请求被驳回。原被告双方对判决都不服。
天降横祸引发诉讼
2001年3月2日上午9时,沈阳市于洪区靓馨园小区29号楼居民赵红辉走到一单元楼口时,一块积存在七楼顶部的巨大冰块当空落下,并重重地砸在赵红辉的身上。赵被紧急送往医院后,被确诊为左右肩胛骨、椎体等5处骨折,住院治疗190天。随后,赵红辉将于洪第三房产物业公司、沈阳正福房地产开发公司推上法庭,提出35万元的赔偿请求。于洪区法院在去年7月作出一审判决,原告随即向沈阳中院提出上诉。
此案将在我国司法史上写下一笔
法院认为:赵红辉在居住地院内被楼顶滑落下的冰块砸伤致残一事属实。冰块的形成和滑落都是自然现象,三方当事人在事发之前都不能预见,这事应算意外事件。二被告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不排除物业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原告律师苏建伟说,这个案子按被告无过错责任判决不一定合适。它不是自然现象,区别于自然灾害,在屋顶冰块形成的过程中,管理人员应该知道这个情况。房屋的主结构应由建造者承担永远责任。这个案子的诉讼、审理和判决将在我国司法史上写下一笔。
双方都说“不服”
宣判后,原被告都说:“我们不服判决。”原告赵红辉的父亲情绪激动地说:“我对这个判决还不服,冰块掉下来的主要原因是楼顶上结冰的地方有斜坡,没有斜坡,冰就不能落下去。再说了,楼口是我们进家的必经之路,他们应该承担责任。”被告代理人王忠恒说:“我觉得这是不可抗拒的自然力造成的,物业管理上没问题,我们准备申诉。”
本报记者萧叶
订短信头条新闻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送祝福的话,给思念的人--新浪短信言语传情!
|